为保证暑假期间校园及师生的安全,请各单位在放假前务必按照学院要求,对本单位及重点部位进行彻底的安全检查,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,确保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平安、快乐的假期。保卫处提醒各单位及师生员工注意以下安全事项:
一、 放假之前,各单位要组织人员进行一次消防、治安安全大检查,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,重大隐患要向学院保卫处书面报告。
二、 学生离开宿舍要关好门窗,断水断电,贵重物品不要存放在宿舍,尽可能随身携带或托人保管。
三、 留校学生不得在宿舍内使用违禁电器(如大功率电器等)、不得动用明火、不能乱接电源。
四、 家属区的住户要注意用电、用气、用火安全。杂物要及时清理,不要随便堆放在楼道、门口。
五、 外出期间,要注意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,家里不要存放大量现金,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。
六、 有私家车的同志在校园内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,不超速行驶、不酒后或无证驾驶机动车辆。
七、各办公室内不得存放现金及体积较小的贵重物品(如数码相机、笔记本电脑等),贵重公用物品必须存放在较安全的地方。加班期间不得擅自带陌生人出入办公区域,离开时切记关掉总电源或分别关掉不用的电器开关,如空调、电脑、饮水器等。
八、 各实训、实验场所,学生食堂要特别注意设备安全。化学有毒物品要加强管理,按有关要求妥善保存。
九、各部门对所管辖的施工单位要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,确保施工人员人身安全、施工车辆行驶安全、用电及消防安全。
一旦发现有可疑人员或异常情况,请立即报警。保卫处值班电话:33152110;公安报警电话:110
预祝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愉快、平安的假期。
学院保卫处